水利部副部長李國英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部門預算項目儲備工作。財務司、預算執(zhí)行中心的負責人及有關同志出席會議。會議聽取了部財務司關于加強水利預算項目儲備管理情況的匯報,對下一步工作進行了研究部署。
李國英對近年來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成效給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在部黨組的高度重視下,2008年水利部印發(fā)實施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的意見》,以此為契機,財務主管部門協(xié)同有關單位和部門,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建立了水利機械預算項目管理體系,藉此加強了預算項目的管理,特別是在預算項目定額管理、預算項目規(guī)劃管理、年度預算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目前,水利事業(yè)改革發(fā)展的新形勢以及公共財政體制改革對部門預算項目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部門項目預算管理必須緊密圍繞水利中心工作,前瞻性統(tǒng)籌考慮,超前儲備預算項目,建立起一整套科學的預算項目儲備機制,為水利事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提供有力支撐。
李國英要求,為建立啟閉機預算項目儲備機制,首先要明確項目儲備范圍,優(yōu)先將事關水利改革發(fā)展的中心工作、重點工作納入預算項目儲備范圍,以提高預算安排對水利事業(yè)發(fā)展的保障能力。其次要細化預算項目類別和項目工作內容,為項目預算執(zhí)行管理、預算績效管理打下堅實基礎。三是要大力加強預算項目前期審查論證工作。對項目預算執(zhí)行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因素和關鍵點要超前論證,避免實施條件不成熟的項目納入部門預算。四是要建立更為科學的項目入庫評審決策機制。要從專家?guī)斓慕、專家的遴選程序和項目評審的組織方式等方面入手,建立一套項目入庫決策機制,提高項目儲備審核質量。五要有前瞻性。為使預算項目安排更具有科學性和有效性,要避免倉促論證,杜絕臨時動議,為此,項目儲備至少應有一年的前置時間。今后預算項目安排應在項目儲備庫中挑選,不入庫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安排預算。六要實行項目儲備與預算執(zhí)行、預算績效管理掛鉤的管理制度,提高預算執(zhí)行的科學化和精細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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