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信息公開共享得到進一步推進。在試點工作中,各地區(qū)、各單位及時、準確、完整地公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力求實現施工、監(jiān)理、質量檢測、招標代理、咨詢、供貨等各類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全覆蓋。加大對不良信息的報送力度,加強對市場主體不良行為信息的上報和公開。繼續(xù)完善“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專欄”和“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建立了各流域機構、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專欄的鏈接,基本實現了信息的互聯互通、公開共享。
二是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價工作有序開展。自2010年開始,中國水利工程協(xié)會開展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工作,信用等級評價結果及時在項目信息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向社會發(fā)布。部分試點單位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也制定了地方水利建設市場主體的信用等級評價標準,探索開展對本。ㄗ灾螀^(qū))有業(yè)務的市場主體的信用等級評價工作。
三是信用信息在水利建設市場開始綜合運用。各試點單位積極應用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探索綜合運用的有效途徑,對規(guī)范水利市場主體行為、營造水利行業(yè)誠實守信環(huán)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是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建設得到有益探索。各試點單位相繼出臺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及評價標準。水利部結合本次試點工作取得的實踐經驗,已著手編制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暫行辦法和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應用暫行辦法。
按照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中治工辦發(fā)〔2012〕6號)的要求,水利部緊密結合水利工程建設實際,科學制定方案,確定黃河水利委員會、淮河水利委員會、安徽省水利廳、湖南省水利廳、廣東省水利廳、重慶市水利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水利廳等7家試點單位,組織開展了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建設試點工作。目前試點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取得初步成效,為水利行業(yè)開展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建設提供了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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