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非法采砂者的囂張氣焰,樹立政府權(quán)威,切實維護河道堤防和防洪安全,江西省南昌、寧都、南康等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積極探索,不斷加強與國土、公、檢、法等相關(guān)單位的溝通聯(lián)系,實現(xiàn)了對非法采砂者刑事責(zé)任的有效追究,突破了江西一直以來對非法采砂僅給予行政處罰的單一局面,極大震懾了非法采砂分子,有效維護了河道堤防和防洪安全,實現(xiàn)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自2012年以來,江西省寧都縣已對14名非法采砂人員分別判處6個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南康市已對2人分別判處1年和1年3個月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南昌市查扣非法采砂船只4艘,批捕非法采砂人員39人,并已對其中11名非法采砂人員分別判處2年4個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文來自如需轉(zhuǎn)截請注明:http://www.www.166585.cn